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遗失声明

来源:教务处  作者:黄彩艳  发布时间:2022-11-21 14:33:14   访问量:1573

1.杨秀兰:遗失毕业证书(证书编号:106661202106000362声明作废。

2.辛月:遗失毕业证书(证书编号106661201805001013);遗失学位证书(学位证书编号1066642018000968),声明作废。

3.周青艳:遗失毕业证书(证书编号:106661201805000797),声明作废。

4.张红霞:遗失学位证书(证书编号:1066642019000136),声明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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